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制作与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影视制作与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行政管理部
负责制订、实施各项行政管理制度,使公司的日常管理更加规范、合理;做好物品采购、财物管理和设备维修等工作;协助各部门及领导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企业外部文件收取、传送、催办等工作;公司相关会议日程的安排,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2、市场部
制定并完成年度营销目标计划,建立完善客户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及保密系统,客户沟通签约,协调各部门间工作安排,制定及实施市场公关活动等。
3、策划创意部
负责影视制作项目资料的研究和总体策划,负责影视制作项目方案的策划创意工作,负责组建剧组,落实责任;负责影视剧编剧、导演、演员等合作团队的日常沟通协调。
4、影视制作部
根据创意脚本或文案进行影视拍摄,对拍摄完成的影视资料进行剪辑和编排,传达宣传诉求;圆满完成影视制作的包装设计及各种剪辑合成制作。
5、财务部
组织建立并完善财务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确保公司财务工作有序进行;及时了解和掌握财税政策,平衡公司财税关系;负责公司各类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的审核工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各项费用开支进行审批,有效控制各项费用成本;负责对公司各影视制作项目的预算和执行进行必要、有效的控制和审核;负责筹集资金、分配资金、合理调度资金和资金支出的日常管理;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和财务分析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电影制作需要根据2004年6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国家允许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电影制作。
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公司,由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且有申报条件及程序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电影审批需要国家广电总局。
每部电影上映前都要经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核。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电影片依法取得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
答: 电影审批需要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广电总局和电影行业协会等多个部门。
电影审批需要多个部门参与,主要是为了实现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播放环节的全方位监管。
文化和新闻出版部门主要负责审批电影的内容和题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是否有宣扬违法犯罪等不正当内容;广电总局主要对电影的制作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包括审查剧本、评估预算、规范拍摄等;电影行业协会则主要是为行业内的电影公司、制片人等提供信用评估、股权融资、版权保护等服务。
近年来,随着电影行业的不断发展,电影审批制度也在不断改革。
一些新型的审批机制如“一票否决”制度的出现,进一步提高了电影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
电影审批需要以下部门:
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各省市文化广电局
3.电影发行、制作企业
4.广告审查部门
5.审查委员会、特别审查委员会
6.法律部门
以上部门会根据电影的内容、形式、形象、态度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评估和判断,确认是否符合国家的法规与文化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影视制作与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影视制作与规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