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制作收费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影视制作收费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要钱也可以,只要版权在自己手里, 一方面能让自己的音乐得到推广, 一方面自己的人气得到增加。
以后有很多情况赚钱, 创作其他普通歌曲可以收费 其他影视公司需要BGM可以直接找他们买,这个也是收入的大头 之前的歌曲随时可以改成收费的 反而从第一首歌曲就收费,是一个不好的开始, 如果人没有名气,歌曲没有名气,就很难传播了 也就没有以后的各项加成了。猫腻是《庆余年》小说的作者,除非版权在早年曾被人“终身买断”,否则他当然有版权费。具体拿多少,要看他们之间的合同。
最近网上有一条来路不明的新闻,提到《庆》剧原作者猫腻,曾经发微博声称小说版权不在自已手上。拍成什么样,自已不能左右。请书粉们不要再找他报怨。
关于这件事,个人的看法是:版权还在猫腻手上。可能他前几年已经把小说改编权出售给电视剧出品方。但是这个授权是有年限的。一般不是终身卖断。年限一到,版权又自动回到猫腻手上了。
但是不管以哪种方式出售小说改编权,作为原著作权所有人,他理所当然有报酬。
大约从十年前起,很多电视剧制作单位,拼命收购、囤积网络小说改编权。现在网上稍微出名一点的作品都被买下了,只是大部分压着没拍。当时晋江女频,当红写手匪我思存等人的小说,以买断价出售给“记忆坊”等中介。小道消息,一本大约两三万人民币。
后来出名的一些写手,价钱比这个高很多。据说唐七部分作品,版权费达到上千万。男频方面,个人不太清楚。想来也差不太远。
猫腻在起点写书、出书,算是阅文旗下作者。根据阅文的合同归定,旗下作者,都是小说的实际版权所有人。
网络电影分红(分为一次性买断和点击量收益),一次性买断就是电影下映后在“爱奇艺”、“腾讯”、“优酷”等上面的播放版块,根据片方谈好的价格打包出售,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这个是全部可分红,根据您投资份额所在比例,后期出品方会出示合同给每位投资者。
点击量就是看出品方与哪些视频网站合作了,每个视频网站都有自己针对网络播放量的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在合作的视频网站都有详细的说明与介绍,具体播放量合作的视频网站会详细公布,同时在出品方出示的《收益结算报告》上也会有详细的数据统计,结算时间是在网络上映六个月后结算一次,之后是24个月之后 12个月为一次结算周期。
中国电影业院线票房分账的基本规则如下:
1、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中国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简称专资办),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
2、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1. 网络电影和影院电影的分红不同,众筹电影的分红也与常规电影不同。
2. 影院电影的分红通常是根据票房来分配的,票房越高,电影制作公司和演员工作室的收益也就越高。
而网络电影的分红则与观看量和网站广告分成有关,观看量越高,广告收益越高,电影公司和演员工作室的相应收益也会提高。
3. 众筹电影的分红一般会在项目筹款完成后与支持者约定好,一般情况下,支持者会在电影上映后根据约定获得一定的收益。
此外,众筹电影也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众筹方式和投资比例来分配收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影视制作收费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影视制作收费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