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影视制作 / 影视制作下游公司,影视制作下游公司有哪些

影视制作下游公司,影视制作下游公司有哪些

Time:2024-04-05 05:48:38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制作下游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影视制作下游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影视产业链主要什么构成?

影视产业链指影视行业上中下游的相关产业,主要包括:

影视制作下游公司,影视制作下游公司有哪些

- 上游:电影制作商、内容提供商、剧本作者、IP小说等,以及电影的项目开发、融资、拍摄、后期制作等环节。

- 中游:电影发行商,负责电影的宣传和发行,可以从影片的分账票房中获取一定的比例作为业务收入。

- 下游:票务平台、院线、影院。院线是影院的管理机构,向影院提供片源;影院要加盟到院线中才能获得片源,并利用专业设备将影片内容转换为屏幕效果。

- 终端:消费者。

艾欧联美影业是正规公司吗?

安徽艾欧联美影业有限公司

简介:艾欧联美专注影视文创产业的优质内容输出,和流媒体技术研发,拥有专业影视制作团队,国际化营销理念,为影片内容策划全程护航。同时集合产业上下游资源,与大批国内外知名制片、导演、监制、演员等上游创作团队公司成功合作,以电影创作为核心,以互联网为纽带,联合产业下游渠道发展业务,将影视、文化、金融进行高效链接,打破企业壁垒,实现跨行业合作,将影视文化的创作者、消费者、粉丝等多方贯通,为影视文创互娱产业的市场开阔奠定基础,助力影视文创行业打造一个新的文创互娱发展模式。

幸福触手可及男主妹妹谁演的?

郑水晶

电影票房分账收入如何纳税?

“票房分账”是指对每百元票房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进行的分账,即所谓“上游分账”和“下游分账”。上游分账是指电影制片和发行方可以收取税后票房的43%;下游分账是指院线和影院环节获取税后票房的57%。简单说“票房分账”就是制片方、发行方与放映院线、影院分票房收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票房分账”主要涉及流转税种的营业税,属于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税后分账。从营业税层面而言,纳税人需要在纳税主体的确认,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目的确定和现行税收政策优惠上进行区分。

放映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9号)规定,放映收入是指直接公开再现影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影院票房收入以及其他直接以社会公众为受众的收入。不包括影片在电视、网络等媒介上的播映收入。在营业税税目适用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其中播映,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因而放映院线、影院票房收入就全额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但影院的映前广告,属于广告的播映,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税目征税;如果取得票房收入的地区属于“营改增”地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映前广告播映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广告播映收入的纳税主体是广告播映方,此部分收入不属于票房分账的范围。

“票房分账”前先要缴纳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里的3.3%是指“文化体育业”适用的3%税率和分别按实际缴纳营业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7%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3%。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适用存在行政区划差别,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影视制作下游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影视制作下游公司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2-2024 影视资讯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3034754号-56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