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制作年度合同模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影视制作年度合同模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影的对赌协议就是发行方和制片方对赌,根据协议,制片方和发行方确认一个数额,无论影片票房最终是多少,制片方都能提前锁定一笔高额收益,而发行方则在实际票房超出这个数额的部分,优先获得额外收入。如果票房达不到约定收入,发行方还需要倒贴给制片方。
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下面介绍有关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供您参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国产电影分账模式● 1、票房梯次分账模式:
● 如电影“一九四二”发行方中影集团与院线达成票房梯次发行分账协议,表示电影票房在3亿元之内时,片方分成维持43%,超过3亿元部分按照45%分成,超过8亿元以上部分按47%分成;
● 2、上映时间梯级分账模式:
● “王的盛宴”发行方华谊兄弟与院线约定,上映首周片方分成43%,次周分成41%,再次周39%;
● 3、固定票房分成模式:固定票房分账模式● 2013年8月以前的电影票房的分账模式:一部电影下档后,所有票房数据先汇聚到中国电影专项基金办公室,扣除 5% 的“电影专项基金”,另外再征收票房总数 3.3% 的营业税;剩下的 91.7%为净票房,再由院线和制片方分成。标准是影院和院线分 57% ,其中院线分2%-7%,制片和发行分 43%,其中发行代理费4%-7%。● 电影票房从营业税改收增值税是从 2013年8月1日开始,《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明确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部分现代服务业”范畴,适用“营改增”相关规定,其中适用税率为6%;
● 2014年1月《营改增电影行业临时性政策》,明确电影的票房收入将按照票房的3%缴纳增值税。
● 2014年6月《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 电影票房要缴纳3%的增值税和5%的电影事业专业基金,剩余的92%是可进行分账的净票房收入。
这92%的净票房收入中:制片商和发行商分账43%,院线和影院分账57%。
基本税种: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影视制作年度合同模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影视制作年度合同模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