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作品与观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影视作品与观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因为很多人对于影视解说是否侵权的边界感觉很模糊,对影视解说算不算侵权的认知并没有很清晰,还是有很多人认为,影视解说博主在进行解说时并没有进行商业使用,是不构成侵权的,但对于影视解说使用的素材是否是商业使用只是判定侵权的一个因素,没有进行商业使用也不能判定是没有侵权。那么,影视解说到底算不算侵权?
由于每个博主的解说风格、使用素材的方法和每次解说的内容不一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影视解说算不算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解说者只是用自己的语言对影视作品进行解说,并没有使用影视作品中的实际内容,那么这种行为并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解说者在解说过程中使用了影视作品中的片段或者音乐等元素,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此外,对于电影解说是否毁了电影,不同的观众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电影解说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欣赏电影,而有些人则认为电影解说会影响他们的观影体验。因此,电影解说也需要根据不同的电影类型和观众需求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安排。
总之,剪电影加上解说是否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并且需要尊重观众的需求和电影的创作意图。
一个好的电影应该是兼顾到观众和创作者的两方面吧,甚至还要关注到那些投资者的一些利益问题,如果只兼顾到观众,那么去拍一些三级片之类的最好了,不愁市场地下卖得非常好,如果纯粹兼顾到创作者,哪会有一些非常文艺的人拍的那些文艺片,也有一些非常伟大的文艺片,但是他们没有什么商业价值,所以投资者都是赔的一塌糊涂,在这个问题上,姜文就有切身的例子,她曾经拍了好多片子,他的让子弹飞一会儿就非常赚钱,但是他之前也拍了一些非常文艺的,质量非常高的片子,确实赔的一塌糊涂,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其实非常好,但是在当时确实非常不赚钱,就是因为他当时拍片子的时候只兼顾到了创作者的立场,
但是香港的一些电影,尤其王晶说的一些,他是以商业片为主,所以王晶非常多的作品,虽然后来看了没什么意思?但是在当时都非常卖钱,就是因为他考虑的是感官,是刺激!
如果一个好的作品能兼顾到两个方面,第一,能兼顾到观众看看观众的接受能力,第二,能坚固到创作者的灵感,二者如果能达到一个非常完美的平衡,那么这样作品子就会非常卖钱,口杯还会非常好!
但是,这样的作品何其难呐,有的时候只兼顾一个方面就不一定做得好,更何况两方面都有满意!
我记得看过王晶的一个访谈,在圆桌会议上面,他当时就说,他虽然是专业做商业片的,但是有一个叫许鞍华的导演,喜欢拍文艺片,都知道许鞍华的作品很少卖钱,并且大部分会赔钱,但是王晶经常会给他投资,王晶也说明知道是会赔钱的,但是他支持文艺片这样一一片片的存在,说实话,当时看了以后我非常感动,第一,我感动许鞍华的坚持,第二,我感动,王晶先生的支持!
成为粉丝前提一定是他先成为了观众!
粉丝相对来说是对你的一种认可,你的思想,观点会影响到他。
而观众不一样,对于观众来说你是沧海中的一粒沙,看过去很多人会忘记。而只有那些看到你光芒的人才会继续关注你,直到有一天感觉你确实是能带给他很多东西,他就成为了你的粉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影视作品与观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影视作品与观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