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电限制的影视作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电限制的影视作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电禁播不代表我们看不到,网络剧不是禁播就能禁止的。 网络剧是专门为电脑网络制作的,通过互联网播放的一类网络连续剧。与电视剧一样,网络剧一般分单元剧和连续剧。网络剧与电视剧区别主要是播放媒介不同。传统电视剧的播放媒介主要为电视,网络剧的主要播放媒介是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网络设备。
明星限薪令就是对演员接片子的价格进行限制,广电总局2014年上半年宣布,2015年国产电视剧播出从过去的四家卫视变成只能同时两家,俗称“一剧两星”政策。对于电视台来说,购剧的成本压力陡然加大,自然会要求制片方控制成本。
当时业内盛传,每集超过150到180万成本的剧组都在紧急撤下,重新做预算,压缩到100万一集,并希望明星降低片酬。但明星自然是不愿意把真金白银拱手让出,所以业内一直有呼声希望总局出台政策进行调控。
韩国影视行业之前也有相同的烦恼,不过2007年,由韩国各大制作公司组成的韩国电视剧制作公司协会,针对韩国电视剧市场规定,所有韩剧演员的酬劳不得超过13万韩元/集。
例如当年火爆的《咖啡王子1号店》总共17集,主演尹恩惠原来的片酬是每集约18万韩元,总收入是306万韩元,但是“限薪令”一出,最后尹恩惠少赚了85万韩元。而裴勇俊当年最高片酬时达到88万韩元/集,面对限薪,干脆转行当老板。
广电总局出台的明星“限薪令”中明确指出:每个演员薪资不得超过一百万,总薪资更是不得超过五千万元,综艺节目不得超过八十万元,所有规定薪资都是税前收入。虽然此次的限薪令对国内的明星的收入有很大的影响,但是明星的收入还是远远高于国内的的大部分群体。同时,一线演员,应该多多关注自己的演技,为观众们带去更优秀作品和传递社会的正能量,为青少年提供正确的价值观。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原有的限薪令基础上又加强力度,推出颁布限籍令。所谓的限籍令就是指:明星原本不是中国国籍的或者在成名之后取消中国国籍加入外国国籍的明星,此后在中国娱乐圈发展将受到一定限制。其中演员限籍令内容大概包括以下三点:
一、有过污点或造成网络舆论的艺人不得选用;
二、港澳台有过不当言论的艺人不得选用;
三、外籍艺人不得选用。
因为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广电总局禁播谍战剧涉案剧 ,青盲属于谍战剧。原本播《青盲》的四大卫视立即调整了播出计划,基本上是用温馨家庭题材顶替原来的涉案和谍战。江苏卫视则用《妈妈的罗曼史》接替原本要播的新《永不瞑目》。此外,部分卫视敲定了献礼剧的播出计划。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电限制的影视作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电限制的影视作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