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作品的抄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影视作品的抄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转发电影片段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是违法的。
如果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转发视频构成侵权,视频之著作权,不以“长短”论保护。只要属于他人创作的作品,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未经创作人同意而转发当然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不算抄袭,借鉴电视剧并不能算是抄袭,而是文化的一种交流借鉴,但也要看你拿人家的片段干什么,如果是单纯的引用那是没有什么事的,但如果你的行为侵犯了电视台的正当权益,可能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感谢你的阅读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都不是,这两部电影中的钞票点烟镜头实际上在讽刺1973年香港股灾前的乱象。
1972年开始,香港股市开始暴涨,600万香港人都疯了一样进入股市捞金。无数人发财。进入1973年后,市场继续疯狂,甚至出现一些如“鱼翅捞饭”、股民辞工全职炒股、“鲍鱼煲粥”、“用老鼠斑制鱼蛋”、“用大牛(港币500元钞票)点烟”等疯狂现象。结果当股市崩盘之后,兴高采烈的人们顿时呆若木鸡,部分人一夜变疯,有的因突然失去所有财产而走上自杀自毁之路。这次股灾对香港社会影响是空前绝后的。电影《英雄本色》《食神》等等中的“钞票点烟镜头”都是对这场股灾的纪念。算是的,也可以被认为是抄袭,现在的电影解说一般就是影片剪辑以及画外音的解说;能做到一模一样是很难的,所以有发现抄袭的话可以告对方非法搬运,或者是抄袭等等。
不同于微电影和直播,短视频制作并没有像微电影一样具有特定的表达形式和团队配置要求,具有生产流程简单、制作门槛低、参与性强等特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影视作品的抄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影视作品的抄袭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