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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组织行为学案例,影视作品组织行为学案例范文

Time:2024-04-26 18:41:25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作品组织行为学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影视作品组织行为学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自媒体的影视领域可以直接截取影视片段吗?

可以的

影视作品组织行为学案例,影视作品组织行为学案例范文

但是一般直接截取的影视片段,首先发表有可能不予发表,第二现阶段原创基本上是不可能通过的。你明白的原创对我们的收入有多重要。差别好几倍呢。

第一、最好自己做原创。现在可以直接截取视频片段发表的大多都是官方认证账号,那种基本上都是有版权的。这些不是我们这些个人可以玩的。

第二、如果你想依靠截取影视片段做自媒体,最好进行2次修改,简单的一些,就是加上片头片尾,进一步的就是解说,剪切,配音,加字幕,再进一步见得就是真人上镜,解说的同时加入你的观点,并且适当的时间加入表情图或者其他图片混剪。。我现在就是努力学习当中。简单的加片头片尾,我已经试过了,原创没过。。。继续努力。

第三、剪辑视频软件,这个有的多,我用的是快剪辑,小白软件,简单实用。

现在做自媒体影视领域的作者比较多,如果想要长久发展,尽量不要用直接截取影视片段的方法来做,因为这种方法是无法申请原创的。

截取影视片段就等于是搬运,这种视频平台推荐量相对比较少,而且很容易造成侵权。建议对视频进行二次处理,加入片头片尾,有主导思想的解说,配音,还有字幕等等。

剪辑视频可以用PR来操作,导入字幕用AR.


配音当然越专业越好,因为一个视频的好坏配音占很大比例,有主见的解说和流利的语言才能让人有看下去的欲望。

本人就是做影视领域的,从一无所知到稍有起色,一边学习一边成长,虽然还在学习当中,但是每天视频推荐量也算正常(虽然比起大V还差很多)。

有想要共同学习成长的小伙伴欢迎关注共同探讨!

影视片段是可以适当截取的不过最好做一些处理,比如打马赛克或者去掉logo

如果想没有风险的去截取视频,建议加入一些自己的内容,比如你设计自己的logo,没有文字的加入文字,有汉语文字的加入英文文字。或者配上自己的解说。同时可以加入自己对这部电影的反思对社会和科技的影响力。

自媒体的影视领域是可以直接截取影视片段,但是不经过任何加工,只是照搬的话是不可以的,且申请原创是不于通过的,且不管是头条号还是其他自媒体创作软件都有对原创视频的规定。

目前最多的就是2次创作:相比原创来说,二次创作优势更为明显,可以直接后期进行自我创作,剪辑、字幕、特效、音乐等等,再配上自己的思维,就可以大功告成了。

希望本回答对你有用!

做电影剪辑会不会侵权?这类自媒体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做电影剪辑有可能会侵权,这个看你是怎么操作的。我可以给你简单分析一下。

会牵扯侵权的操作:

1、把一部完整的电影,用剪辑软件分成若干段,然后发布,这类电影如果播放量大的话,会遭到版权方的投诉。

2,电影正在影院上映,自己去看的时候在影院偷拍,然后上传发布,这里操作一定会被投诉,播放量大的话还会承担相应的损失。

3,在影视基地跟拍的花絮,拍摄过程,自己剪辑成与之相关的电影,然后发布,这里操作一定会被投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是以下几类操作就不会被投诉侵权:

必要条件是,电影已经上映完毕,影院已经下架,不在有版权保护期。

1,剪辑片段,为例表达出此部分的某一种想法。一定是片段,不能时间太长。

2,剪辑场景,重新配音,配音内容与原电影不同,这儿是二次创作,不会被投诉侵权。

3,电影解说,剪辑片段,配上自己对电影的解说,解说不能是抄袭别人的,这样是属于电影鉴赏,不会被投诉。

关于侵权的问题,我的回答是会涉及到侵权行为,尤其是原版直接照搬,或者将作品剪辑成几个小片段上传。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目前做搬运视频的自媒体,99%是没有经过著作人许可的,这种情况下,只要版权方找上门来,平台会直接封禁账号,并伴有法律诉讼,赔偿的风险。

之前曾靠“x分钟带你看完xx电影”爆火的台湾up主,谷阿莫。因擅自取用电影片段进行创作违反著作权法而被迪士尼等五家影视版权方联合上诉法庭,案件至今仍在调解中。

关于影视类自媒体的发展前景,我的回答是减少单纯搬运视频这样的追求短期收益的行为,重心放在提高内容的原创性以及深度上。

为什么会这样讲,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1.大环境上,今年以来互联网人口红利见顶,逐步从增量市场进入存量市场,对于用户碎片时间的争夺成为各大平台的核心策略。只有优质的内容才能帮助平台更好地留住用户,同时塑造正面的品牌形象,所以搬运类自媒体在推荐权重上不会再获得流量的倾斜扶持。

2.个体上看,拥有原创内容制作能力的内容供应方才会被平台的流量算法倾斜,具备不断做大做强的可能性,这本身是符合平台的战略发展需要的。当然,如果你只是出于兴趣,把自媒体作为业余爱好的话,无可厚非,只不过围观的人会比以往少很多。

基于以上两点,未来的趋势是内容为王,版权意识觉醒的背景下,只有用心做内容的自媒体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打造出独立品牌,实现和平台方的双赢。

我是喵叔,一个热爱电影的独立创作者,点赞关注,一起学习进步。

首先,要看电影是否还在版权保护期;

其次,即使在保护期内,为了评论或介绍适当引用是可以的;

但如为了营利的目的,剪辑电影片断作为自媒体的主要内容,就有可能侵犯著作权。

剪辑电影发布自媒体,会侵权嘛?

这个一般情况下没有侵权的说法,满足几个方面就不叫侵权啦!

1.你剪辑的电影片段,这部电影已经发布了,它的所有宣传片都可以拿来剪辑啦!

2.电影上映了,发布完毕,你为这部电影做的新闻报道,或者电影评论为目的而使用这部电影,都可以发布自媒体,这就是所谓的二次原创。

3.重要的就是合理引用了,一部电影你有自己的见解并且剪辑成了四分钟的片段,这就算合理利用了。别一个四分钟的MV你全给搬上去发布,这几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涉嫌侵权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影视作品组织行为学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影视作品组织行为学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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