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公司少交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影视公司少交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部电影,票房基本要达到成本的3倍才会收回成本,因为票房要分给院线方、出品方、缴纳电影基金、上税等之后剩余的才是自己的。 一亿成本,3亿票房回本,剩下的3亿左右才是净赚
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劳务报酬的计税过程: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二、劳务报酬实行单位代扣代缴,不需要单位缴纳。你们可以把需要单位支付的税收折入劳务报酬收入就可以了。
治理影视娱乐业收入分配严重不均问题,应该从以下四点着手:
第一是广电总局介入,限制天价身价,明星的身价的价值体现了什么?消费自己的名气吗?消费自己的粉丝效应吗?他们对国家创造了多大的价值?凭什么可以拥有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价值体系!应该建立起一套片酬和代言的社会价值考核透明体系,影视娱乐人员统统纳入体系考核框架。 第二是影视娱乐制作主体,都是什么大制作,大导演,大明星,大手笔,海外人员制作团队,有意思吗?片酬的,代言费都会是天价!都是这些制作方在助长影视娱乐行业的不正常发展的,他们是罪魁祸首,应该建立社会公众互相监督条约体系,打破什么80/20薪筹体系,明星应该最多占用30%的费用,制作方占用30%的费用,幕后人员占30%的费用,最后的10%交税!建立起影视娱乐节目的消费税,这是一个全新的税种,本行业制作费用也要为国家做贡献!这个社会不是说,谁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 第三是广告业主应该压缩广告代言的费用,务实,真心做产品,良心价格才是主旋律!消费者才是冤大头的悲哀,有的明星代言产品,他本人都不会使用自己代言的产品,说得狠点,就是欺诈消费者。什么小鲜肉,什么大美女,都是华而不实的表象。
第四是明星人员本身,不要利益最大化,多做公益,少要一点片酬,减小与幕后人员的收入差距,同样是人,不应该把差距无限放大,才是本行业正常健康发展的主旋律!很多人还偷税漏税,这些人都是国家的蛀虫,是不应该有他们存在的必要!建立娱乐明星黑名单体系,凡是纳入黑名单的统统驱除本行业!
一般简单的方法就是增加自己的电影成本 列如把吃穿住行都算在成本里面 成本是不收税的
还有就是捐赠基金 很多国家都有规定只要有爱心捐款都会减少税收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也谢谢你的邀请
这个问题比较专业,要法律专业人士才好说清楚。不过,个人理解还是得按照国家规定补税,票还是得开,最根本问题是你和买方平台谈价格时,自己得搞清楚有多少是得给国家交税,不要任何一项成本都忽略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影视公司少交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影视公司少交税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