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影视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虽然《战狼2》确实被传出漏税的风波,但这部电影确实是一部不错的电影,票价当然值得。
因为这部电影确实激起了“我是中国人”的这种民族自豪感。这种自豪感已经超出了电影本身的意义。
电影中冷锋帮助国人回大使馆,祖国派出最快的军舰去接持中国护照国民回国的情节,让人不由升起“我因生为中国人而自豪”的民族自豪感。因为祖国在全球很多国家第一时间庇护国民的事件数不胜数,国旗伴着国徽,在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保护人民。“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作为一名中国人,确为之自豪。
不过这次电影涉嫌逃税的事情确实让人很失望,作为一个主打爱国题材的电影,自己却涉嫌漏税。不由想起一个微博大V随即在微博上模仿《战狼2》中的口号留言称:〝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逃我国税者,虽远必追!〞
一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就能让我这中华男儿热血沸腾,更何况剧情如此精彩,吴京亲自上阵,居中镜头拍的如此给力,偶尔还加入搞笑剧情,作为一名从头到尾认认真真欣赏完影片的迷,怎么会后悔。但是作为公民还是希望人人都遵纪守法,遵守国家规定,享受国家给予权利的同时尽到应有的责任与义务。
现在出现了一群莫名其妙的喷子,我不知道是不是想帮范冰冰和冯小刚洗白的水军啊,我觉得可能性非常大。。。范冰冰故意涉嫌逃税漏税,故意创立皮包公司,虚开增值发票数额,这是知法犯法!主观逃税漏税,还夸大其词说有本事来查,现在凉了吧。国家严整娱乐圈,后面这几个需要补税的明星,他们貌似国家叫补多少就补多少,有逃税了??补缴了就不算的。法盲建议去学学,为什么国家没有跟范冰冰一样罚款?这就说明了一个道理了。。税补齐了,喷子就别在这bb 了,做什么道德婊?法律上也没错。
针对这个问题,我得说几句。第一,那是之前的行业潜规则,吴总都在抵押卖房的情况下做这种扬我国威的片子,本来就是在赌,只是没想到会那么好,所以默认在那种规则下做事是合乎情理的。第二,发现问题主动补税,这个也是难能可贵的一种改正错误的态度,有道是,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外人何必耿耿于怀,揪住不放呢?第三,吴京也算是影视界的劳模级演员楷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过功大于过,就让这事尽快过去吧。第四,针对有能力补税的人,并列愿意交罚金的人,政策宽大处理,也合理。本来就是为了省钱,现在吐出来了,还多交了,得不偿失,也发挥了教育示范作用。
以上四点,足以说明我不后悔的,其实影片这种消费水平我们国内相比国外是便宜很多的。这个大家可以各抒己见。希望帮到你。
说到这个,那就是崔的功劳,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首先范被罚8亿的事件出来之后,补税风暴横扫影视圈,范是警告所有人该还了,凡是没有补齐的都已经陆续在交了,如我最喜欢的邓超,丽,
没有正确消息出来之前不敢妄下定论。但是,范冰冰偷税事件只是个开端。有网友爆料,这次牵涉补税明星近上百位。请重点排查,多家上市公司的明星,资产实力宏厚,说不定会有比范冰冰更大。大的。
喜迎影视圈补交税潮来袭。现在只是开始,相信在这个圈子里没有几个是干净的,有谁都不意外,挨着个的查吧,欠帐始终是要还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还应该有这样一个规定,凡是在这个圈里的定期做尿检,把吸毒的也顺便查一下,肯定有意外收获。
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娱乐圈大地震
6月起,因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娱乐圈发生大地震。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核实通报,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片酬中偷逃个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此外,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有人计算,范冰冰要为这次“阴阳合同”风波付出8.8亿的代价。这个数字,大致是范冰冰2016年度收入的3.4倍。
同时,娱乐圈大地震,首当其冲的就是影视股行情。九成影视股的股价出现持续下跌,其中华谊、唐德、慈文等深陷各种风波的公司,市值更是在过去三个月内分别缩水了70亿、30亿和40亿,唐德影视的市值如今只剩下33亿;
紧接着,包括霍尔果斯在内的几大影视税收优惠地区纷纷开始调整税收政策,一些需要补缴大量税款的中小影视公司已被迫倒闭;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
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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